香港证监会警告NFT风险!如涉证券、集资须受监管插图

非同质化代币(NFT)自2021年开始风靡全球,各界名人、品牌纷纷参与,开启了数字收藏品的狂欢盛宴,对此,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6月6日发布公告,提醒投资者留意NFT的相关风险。

香港证监会指出,NFT与其他虚拟资产一样面对较高的风险,包括二级市场流通性不足、价格波动、定价欠缺透明度、遭黑客入侵及欺诈的风险,并提醒投资者应该意识到这些风险的存在,如未能完全理解NFT或无法承受潜在亏损,则不应该投资此类资产。

公告提到,如果某NFT是一个真正以数字形式存在的收藏品,与之相关的活动便不属于香港证监会的监管范围。

然而,香港证监会最近留意到,有些NFT跨越了收藏品与金融资产之间的界线,例如有着与证券或尤其是集体投资计划下权益相类似结构的细分化或同质化NFT。

集体投资计划一般包含4个要素,分别是:须涉及就财产而作出的安排;参与者对所涉财产的管理并无日常控制;该财产整体上是由营办有关安排的人或代该人管理的,或参与者的供款和用以付款给他们的利润或收益是汇集的;及有关安排的目的或作用是使参与者能够分享,或收取从上述财产取得或管理而产生的利润、收益或其他回报。

香港证监会指出,一旦某NFT构成了集体投资计划下的权益,推广或分销NFT便可能构成受规管活动,而根据现行规定,无论是在香港或是以香港投资者为对象,任何人若要进行受规管活动,除非获得豁免,否则须取得证监会颁发执照。

此外,香港证监会还表示,如有关NFT的安排涉及向香港公众提出参与集体投资计划的要约,亦可能会触发《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认可规定。

实际上,香港证监会这番提醒似乎是在呼应中国当局以去金融化为前提,有条件式开放NFT交易的论调。

目前在中国,如果只是单纯铸造、发行NFT,以虚拟艺术品的形式让大众收藏,这些行为是被允许的,而为了跟加密货币划清界限,包含腾讯在内的中国公司大多都选择使用数字收藏品等字眼,且都不允许NFT的转售交易行为,目的在于弱化NFT的金融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