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巨头 Andreessen Horowitz (A16z) 加密投资部门的一位律师表示,Web3 项目不应在美国公开出售代币来筹集资金。
a16 Crypto 总法律顾问 Miles Jennings 在一篇新博客文章中表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已明确表示首次代币发行 (ICO) 属于证券法的管辖范围。
“在许多 ICO 中,代币发行人向投资者做出了明确的陈述和承诺,他们将利用代币销售的收益为其运营提供资金,并为投资者带来未来的回报。 这些案件都是证券交易,无论出售的工具是数字资产还是股票。 案件结案了。”
2017 年,随着 ICO 融资活动的流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将 ICO 纳入证券法。 Jennings 表示,虽然该行业此后不再公开美国代币销售,但 ICO 仍以新形式重新出现。
“有些人发明了新的计划,希望事实的微小变化就能带来不同的结果。 我想到的是‘协议拥有的流动性’(由去中心化自治组织或 DAO 进行间接代币销售,然后通过去中心化治理控制由此产生的收益)和‘流动性引导池’(通过去中心化交易所的流动性池进行间接代币销售)。”
詹宁斯表示,项目应该避免这些计划,因为还有其他筹集资金的方式,而且不会面临证券监管机构法律麻烦的风险。
“在美国公开销售是一个自己的目标。 不惜一切代价避免。
美国境外公开发售股权和代币以及私募发售股权和代币都可以合规方式进行,无需遵守证券法的注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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